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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大开放教育申请免修免考的条件

戴老师2016-09-09 09:28:34222

石家庄电大根据《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免修免考课程管理办法 (试行)》的通知(电校教[2002]1号)

报考电大开放教育申请免修免考的条件

1.已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各类高等学校研究生、本科、专科以上学历,并参加电大高等专科第二专业学习者,其原所学某门课程(6年有效)达到现行教学计划对该课程要求的予以免修免考,并获得相应学分。

2.已获得以下证书者所学相关课程予以免修免考,并获得相应学分

(1)参加广播电视大学考试(且具有相应层次的学籍)取得单科结业证书(8年有效);

(2)参加国家自学考试取得某门课程的单科结业证书(单科结业证书6年有效);

(3)国家外语四级或四级以上证书者(6年有效)可以免修免考公共英语课程,并获得相应学分;

3.对于公共基础课程(15年有效),允许已获得相应科类专业专科以上学历(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)者免修免考,并获得相应学分。如:数学专业毕业的学生可申请非数学专业的高等数学课程免修免考;

4.本科金融学、法学、会计学、工商管理、汉语言文学等专业学生在专科段已修完英语(1)(2)课程的,在本科段学习中可将英语(3)(4)或大学英语Ⅲ(1)(2)作为必修课来替代英语(1)(2)(替代学分),其学分不低于替代课程;

5.一般情况下,低层次阶段所学课程不能替换高层次阶段课程

6.考虑到课程开放的特点,课程开放专业暂不考虑学分替换和免修免考问题;

7.对于法学、会计学和金融学等专业中发展、变化较快的专业课程,要根据现修课程教学大纲要求,核准单科结业证书有效性。

免修免考的原则

1.作为免修免考替代的课程,其专业层次、教学内容、教学要求应不低于现修专业被替代课程的专业层次、教学内容、教学要求;

2.经审核允许进行学分替换的课程,学分按现修专业中被替代课程规定的学分记载;

3.对批准免修免考课程的成绩,按“合格”记载。

4.统设必修课程免修免考的比例规定为:(下述课程为单科结业证书)

课程类型

替代必修总学分比例

替代方法

电大课程(含注册生)

100%

免修免考

国家自学考试课程

40%

免修免考

合作高等学校课程

100%

免修免考

其他高等学校课程

50%

免修不免考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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